关键词: 特岗考试
面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字〔2021〕23号)和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兴安盟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兴教教师字〔2021〕1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试对象
参加2021年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特岗教师招聘,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
(二)面试地点: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三、面试形式及讲课内容
(一)对报考普通学校教学岗位和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汉语授课教学岗位考生的面试方式: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讲课,讲课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讲课期间不提醒,考生自行掌握时间,面试时间截止时,工作人员提醒时间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面试。考生讲课结束时间不足10分钟的,考生自行告知评委讲课结束。
(二)对报考蒙汉兼通教学岗位考生的面试方式:一是考生使用民族语言(蒙语)讲课,二是对考生进行国家通用语言能力的考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讲课时间8分钟、分值占面试成绩的70%,国家通用语言能力考察时间2分钟、分值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计时方法及相关要求:一是考生讲课到8分钟的,工作人员提醒考生“讲课时间到”,届时,面试直接进入对考生的国家通用语言能力考察阶段,考生自行开始脱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抽取的国家通用语言能力考察题目,考生答题面试时间到10分钟时,工作人员提醒考生“面试时间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面试。二是考生讲课结束时间不足8分钟的,考生自行告知评委讲课结束,届时,面试直接进入对考生的国家通用语言能力考察阶段,考生自行开始脱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抽取的国家通用语言能力考察题目,答题到2分钟时,工作人员提醒考生“面试时间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面试。三是面试时民族语言(蒙语)讲课与国家通用语言两项能力考察时间不间断,连续计时。
对报考蒙汉兼通教学岗位的所有考生都要进行国家通用语言能力考察,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讲课内容:考生讲课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学科教学内容,即乌兰浩特市学校现行使用的小学五年级、初中八年级上下册教材内容;备课所需教材、纸、笔均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讲课具体内容由评委组命制确定。
四、面试工作流程
(一)考生进入面试点时间要求:面试当日早7: 20第五中学开放校门和面试教学楼,考生和工作人员开始进入面试点和教学楼。考生必须在面试当日早7:40前到面试点报到。
(二)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事先通过手机微信申领“兴安盟健康平台”二维码,近14天从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前来(回来)参加面试的,必须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考生参加面试当日,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不得进入面试点。考生应主动向面试点工作人员说明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隐瞒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如发现考生有疫情防控方面的问题,及时报告考务办,由考务办联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予以解决。面试点设置隔离室1个。
(三)候考。候考室在第五中学南教学楼二楼教室,考生于7:40之前进入候考室。通过抽签确定学科内考生面试顺序,并填写面试顺序登记表,粘贴顺序牌,按顺序就座,不得随意走动。
(四)备课。备课室在第五中学南教学楼二楼教室,8:00,各组第1号考生进入备课室,抽取讲课题目(其中报考蒙汉兼通教学岗位的考生,同时抽取国家通用语言能力考察题目)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40分钟。以后每隔10分钟考生按顺序号进入备课室,以此类推。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五)面试。报考汉授教学岗位的考生,各组第1号考生进入面试室报告讲课学科及顺序号开始讲课,讲课时间为10分钟;报考蒙汉兼通教学岗位(蒙授)的考生,第1号考生进入面试室报告讲课学科及顺序号开始讲课和国家通用语言能力考察答题,讲课8分钟,国家通用语言能力考察脱稿答题2分钟。以后进入面试室考生,以此类推。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六)面试成绩。各面试组设5名评委,同一岗位考生使用同一组评委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试题。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赋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各组第3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前3名考生听取面试成绩;以后,上一名考生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告知。考生在等候分数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谈或向面试室张望,听取完分数后,立即离开考点。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总分÷1.5×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录取;如面试成绩再相同,按笔试原始成绩高低录取;再相同,组织加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兴安盟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面试、体检、考察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如错漏有关通知,后果自负。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面试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点(迟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进入面试室首先报告自己学科和面试顺序号,不得向评委透漏自己的姓名,面试过程中也不得透漏自己的姓名及社会关系,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开始后,评委、考生、工作人员全部封闭管理。
(四)报考音乐岗位的考生,由考点统一提供电子琴,报考美术岗位的考生,由考点统一提供彩色粉笔。
六、纪律要求
(一)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场所,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不准在候考室等场所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聊天,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面试评委,不得扰乱面试考场,不得拒绝、阻碍面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已经面试完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评委、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要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
(四)凡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五)面试考场对通讯信号进行屏蔽。
七、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对造成泄密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追查,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对当事责任人给予开除处分,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考生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恶意捏造或故意散布谣言,扰乱招聘秩序。对于查无实据、构成诬告陷害的,要追究相关考生责任,五年内禁止参加各级各类招聘考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纪律监督
纪律监督人员从聘请评委环节开始参与,全程封闭管理,直至面试工作结束。如发现面试工作中有不妥之处或不当行为,及时提出并予以纠正。此次特岗教师面试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82-8245455。
九、组织保障
成立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2021年乌兰浩特市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面试工作将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咨询电话:0482-8213635。
附件:
2.2021年乌兰浩特市特岗教师招聘面试教材封面扫描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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